澳洲社會中,有不少慈善和非牟利機構,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,扮演着重要的角色。這些機構不在政府架構下運作,也不像商業機構以盈利為前提,因此能夠有效地彌補政府與市場的不足,起到了為社區提供服務、倡導和守護社會價值的作用。
其中,慈善非營利機構的管治,對其有效運作和實現社會使命至關重要。我們華人服務社一直致力於為多元文化社區提供福利服務,在 40多年前成立後,發展至今擁有超過760名員工。一路來,我社致力於有機構透明度和規範性的運作,並嚴格執行政府要求的各種規章。
不久前,夥伴小高向筆者分享了我社在機構管治方面的一些體會。她說:「慈善非牟利機構的管理,受多項法律和規範的約束,例如《慈善法》和《公司法》等,以監管這類機構的運作,並要求機構遵守財務管理和審計的標準。我社不僅是澳洲慈善和非牟利委員會的註冊機構,更是一家獲澳洲稅務局核准的公益慈善機構,彰顯了政府對我社服務社區的認可。」
「通過定期召開董事局會議和社員年度大會,公佈財務報告和活動進展,使我社的社員和公眾了解機構的運作和財政狀況。董事局和獨立的監事局,負責著制定和監督內部管理和運作程序。此外,我社定期檢視各項計畫的發展策略,並有健全的利益衝突政策等,確保董事和管理層在處理事務時保持公正,以符合政府的規章要求。」
「各服務部門還制定了風險管理計畫,以識別和評估潛在風險,並附有應對策略,保障機構的可持續發展。我社也參加了多個行業協會,涉及到安老、多元文化和幼兒教育等領域,積極向業界表達意見。」
小高強調:「良好的機構管治,在於平日對服務質素的把關。透過專責部門來統籌定期的內部審計檢查,讓我社順利通過政府不同服務的常規和突擊檢測。我社又定期對董事局成員和員工進行持續培訓,提高他們的專業知識和技能,以適應不斷變化的法律和行業標準。」
談到執行機構管治的挑戰,小高說:「隨著法律和政府規範的更替,這需要投入大量資源,不斷更新內部政策和程序。因此,不少資源有限的機構未能符合要求,影響了整體的服務水平,引起政府和社會的關注。目前,我社每週為超過7,000個家庭提供服務和活動,肩負著巨大的使命。推行機構管治的最終目標,是實踐我社成立的初心以提供優質服務,保障服務使用者的安全和福祉。」
通過各項政策和措施,筆者相信,我社將繼續實踐有效的機構管理,確保可持續發展和服務質量,努力成為慈善和非營利機構的行業典範。